怎樣減少廣東貧富差距呢?正在舉行的2009廣東省兩會上,九三學社廣東省委集體上交了一份提案,認為目前廣東省內有18-20歲之間近千萬的青年閑置勞動力,以幫助這些廣東省內的閑置青年就業為由,建議適當限制外省勞工。(2月12日《南方都市報》)
怎樣“適當限制外省勞工”?該提案認為,可以學習香港、新加坡的經驗,對省外勞工增加收費。通過適當限制外省勞工,減輕廣東人口、財政、治安等方面的負擔。殊不知,這個建議和理由,完全是錯誤的、不成立的。
先說是否可以向香港、新加坡的經驗“學習”的問題。香港是屬于中國的一個高度自治的地區,而新加坡則是個完全獨立的國家,從保護本地區公民就業問題出發,兩者不管是從政治體制、社會資源分配、勞動就業管理等層面去考慮,都有比較實際和可行的操作性。而廣東是中國的一個省份,在同屬于一個政制管轄的治理環境下,除了個別情形允許的情況外,不適宜搞過多的獨立政策。否則,就成了典型的地方保護主義。
說外來人員給廣東人口、財政、治安等方面的增加了負擔,更是一葉障目,缺乏客觀、公正、全面的認識。不可否認,外來人員的增加,確實是加重了廣東省治安方面等的負擔。但我們也要清楚地認識到,廣東作為擁有外來人員最多的省份,從某種意義上說,眾多的外來人員也是社會的資源之一。不但解決了過去眾多企業的用工問題,也為本地市場的繁榮和發展提供了龐大的消費需求,如廣東房地產業的發展,就是因為有大量的外來人員加入購買行列,才得以迅速發展和繁榮起來的,為地方財政增加了不少稅收。
可見,外來人員對地方所作的貢獻是不容忽視的、有目共睹的。然而,廣東在享受因外來“人氣”興旺而帶來經濟發展、市場繁榮等諸多好處的同時。同樣是納稅人,外來人員卻不可與當地市民享受到同等的“市民待遇”。不但政府在制訂各種政策和措施,或在每年政府預算的時候,都沒有考慮到外來人員增加的因素,把外來人員正直納入公共管理體系內,使外來人員在就業、住房、入學、保險等民生問題上,長期受到各種不同的限制。嚴重制約和打擊了外來人員在廣東發展的積極性,也非常不利于外來人員與本地人的和諧共生。
更明顯的是,每年春節期間,由于大量的外來人員回鄉過節去了,人氣一下子銳減,本地的商場等日常交易立即便明顯的蕭條下來,就連開車的人在享受寬敞、暢通的馬路上行走的同時,也會被昔日的喧囂不再后,感到缺少一種熱鬧的不適。
有競爭,才會有發展。外來人員的大量涌入,當然是魚龍混雜一起來,既有令人喜歡的過江猛龍,也有表現平平,甚至不受歡迎的外來害蟲。是否愿意闖蕩廣東江湖,謀求發展,那是個人的事情,同屬一個憲法下的中國公民,除了一些國家特定的范圍內不能去外,公民有自由流動的權利,廣東沒有拒絕外來人員的權力。更不能人為制造就業門檻,現在就業問題突出了,外來精英人才就歡迎,反之,就要想方設法把人家檔回去,那有這樣的道理。
外來人員的到來,從表面上看,好像是占用了本地工人的不少就業崗位,但并沒有搶走本地人的飯碗,而是注入了競爭和活力,增強了企業和勞動人員的競爭力。因為,按人才、勞動力市場的競爭來說,招聘單位用人堅持的原則是擇優錄取,而不一定要優先照顧本地人,更沒有規定某個就業崗位是專門留給本地人的。那是過去計劃經濟時期、或地方主義保護思想下的產物。
只有敢于直面就業難的問題,并充分地認識到外來人員不是麻煩的制造者,同時加速對本地失業青年的技能培訓,才能提高他們的就業競爭力,保護性的就業政策只會害了他們,是得不償失的。
現在,不管是從中央或到地方,全國上下都在提倡建設和諧社會,竟然還有提出“對省外勞工增加收費,通過適當限制外省勞工”,無疑是典型的用工歧視。要知道,人們對公平、正義的追求和民主社會的發展是檔不住的,任何一種社會歧視,都是制造社會矛盾的罪魁禍首。(李文杰)
?。ㄘ熅帲豪钇G)
- 相關新聞
|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為福建日報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頻,版權屬福建日報網所有,任何未經本網協議授權的非新聞性質網站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被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須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違者本網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②本網未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來源:福建日報網”,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文章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③ 如本網轉載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福建日報網聯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