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今年的主題是“消費和發展”。作為一名消費者,人們擁有獲得安全保障、獲得正確資料、自由決定選擇和提出消費意見的4項基本權利。不可否認,多個行業仍存在或多或少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潛規則”,清掃這些潛規則,應該是促進消費和發展的第一步。(3月15日《廣州日報》)
提起消費潛規則,人們不禁想到:在飯店使用消毒碗筷、毛巾要另外付費;投宿賓館必須在中午12時之前退房,否則按全天收費;老年人參加旅行團須多繳團費;一些廣告編造新概念夸大其功能“忽悠”消費者;一些網絡購物付款后不到貨,以此欺騙消費者;餐飲業更是一個潛規則泛濫的行業,就餐不給發票、給假發票的現象比比皆是。還有愈演愈烈的“山寨”風,讓人霧里看花??傊?,消費潛規則層出不窮,讓人防不勝防?! ?/font>
潛規則的出現,不僅破壞了社會公平正義、違背公共價值標準、損害消費者的安全、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而且社會危害極大。其實,各行各業層出不窮的消費潛規則,源于一些不良商家的利益驅動,其目的在于賺取更高的利潤。同時,這種現象也折射出我們國家相關的法規和制度不健全,亟待完善?! ?/font>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人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人們消費維權意識也不斷增強,然而,消費糾紛也越來越多。消費者投訴涉及的領域越來越廣,潛規則廣泛存在各種消費領域,從商業銷售、餐館住宿、旅游娛樂、裝修物業、美容、教育培訓中介再到農資產品等在內的許多重要行業中,存在一些不為消費者知曉以及對消費者危害極大的潛規則?! ?/font>
百姓維權難,難在專業知識不懂,法律依據缺乏,消費者普遍感到維權之路充滿荊棘與坎坷。一方面由于消費者在消費糾紛中處于弱者的地位,消費者掌握的商品知識相對少,信息明顯不對稱,發生商品質量問題時,難以說清問題的原委;另一方面,消費糾紛中的產品質量問題又往往發生在購買后的使用中,消費者很難有更多的時間、精力甚至金錢去獲取最充分的證據,往往不能獲得合理的賠償?,F實中,除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外,大量發生的還是小額消費糾紛。一些勇于維權的消費者曾就小額消費糾紛提出過訴訟,但這種小額索賠維權成本過高,往往得不償失,但這些消費者敢于挑戰消費潛規則的精神可嘉?! ?/font>
“3·15”雖過,消費維權之路依然任重道遠。盡管目前消費者維權存在諸多困難,但不是沒有解決的辦法。筆者以為,當自己權益受到侵害時,要與經營者鍥而不舍地“討說法”,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協商和解不成,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必要時要勇敢拿起法律的利劍,捍衛自己的權益。另外破除行業潛規則,還應從制度層面、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著手,有關部門除了增加監管力度與處罰力度外,更應對監管的部門實行更嚴格的問責制,把責任落實到個人。只有全社會共同參與,人人揭弊、破除各種潛規則,才能凈化市場環境,才能有公平和諧的消費氛圍,才能讓社會經濟健康穩定發展?! ?/font>
揭弊破除消費“潛規則”,不能僅靠“3·15”,需要有你有我,才更有力量。(劉力)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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