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廣州海事法院就網絡熱議的“廣州海事法院公費出國旅游”一事向媒體作出回應:網上流傳的6人12天考察南非、埃及、土耳其三國,人均花費8萬元屬實,但“費用未超預算”,是考察“順途”“就近”參觀當地風光名勝。(新華網6月11日消息)
又是一起看起來如此像公款出國游事件,筆者之所以用看起來像,那是因為老百姓一眼就瞅出了其中的貓膩,只是上級部門沒定性,而廣州海事法院還死不承認,不愿意揭開最后的遮羞布,在這種情況下,廣州海事法院自然要努力表面清白,為此特地邀請幾家媒體作情況說明,擺出一副被別人誣陷的姿態來,自以為被別人羞辱,事實上是自己羞辱了自己,本來想露個臉,不想到把自己的屁股給露出來了。就廣州海事法院的回應,筆者想提出幾點疑問。
一、關于考察海洋為何到沙漠觀光的問題,廣州海事法院回應:出國完全按程序進行,“順途”“就近”參觀沙漠風光。筆者就想知道,這個“順途”“就近”是先前就已經安排好了,經過審批,還是臨時決定;參觀景點的費用多少,由誰支出;“順途”參觀的時間所占考察比重有多大,這些問題廣州海事法院都沒有回應,就一個簡單的“順途”“就近”把所有的人都給打發了。
二、關于如此考察何以成形的問題,廣州海事法院回應:按程序報批獲準。在這里筆者暫且不論廣州海事法院的上級部門審批是否嚴格,只是感到奇怪為什么在2008年9月26日至10月20日,短短一個月內會連續收到三個國家地方法院及律師協會的邀請,廣州海事法院和他們關系的是如何建立,為什么會邀請,而且如果真要去考察海洋污染和陸源污染等相關法律問題,為什么不到法律制度更加健全的歐美國家。
三、關于考察費用人均8萬的問題,廣州海事局回應:這筆支出嚴格按該院2008年出訪專項經費預算執行,沒有超過預算。筆者看到這里,很是感嘆,廣州海事法院太不差錢了,一次出訪人均8萬還沒超出預算,他們的預算到底是多少,作為一個政府部門為什么有如此多的預算,到底是誰審批,讓我們不禁產生遐想。
問題總要解決,但是解決也要有個誠懇的態度,據報道,廣州海事法院監察室已進入事件調查,看到這里很多人都笑了,一個內部的監察室怎能監督到由院長、副院長、庭長組成的訪問團,這個不是在羞辱大眾嗎。能夠切實監督到廣州海事法院的主管部門,為什么此時集體沉默,聽不到他們的任何聲音,讓我們感到很是奇怪?,F在公款出游的情況還是屢禁不止,從去年曝光的江西新余和浙江溫州出國考察團到今年武漢的公款旅游,切實體現出了我們在監督體制上的缺陷,唯一讓我們感到欣慰的是,有了網絡曝光,對這些公款出游的的事件多少還有點威懾力。(侯發田)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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