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日下發《關于在公立醫院施行預約診療服務工作的意見》,并就此征求意見?!兑庖姟芬?,2009年10月開始,所有三級醫院都要開展預約診療服務,公立醫院不得擅自提高預約收費標準,不得與中介合作開展此項收費服務。
所謂預約掛號,是指就醫者通過登錄互聯網站、發送短信或撥打預約電話的方式提前實現遠程就醫咨詢和就醫預約。作為一種有益的嘗試,預約掛號意味著醫療資源管理系統的信息化,是對醫療資源的合理性配置。
此前,預約掛號已在一些地方進行過嘗試,在此過程中,輿論中也不乏將其取消的呼聲。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預約掛號在現實操作過程中出現的諸多問題導致了更嚴重的醫療不公。譬如用聲訊電話代替普通電話服務,增加了患者的經濟負擔;放任預約掛號的做法有擠壓普通掛號之嫌;一些地方甚至還暴露出“以號謀私”的問題以及“掛號資源商業化、貴族化”的危險跡象。
作為一種特殊的醫療服務,預約掛號存在一定的“預約成本”。從衛生部《意見》來看,“按照物價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掛號費用和相關費用”,這部分成本將主要由患者來承擔。作為患者,對特殊服務支付一定的費用原本無可厚非,只是這一收費標準在執行過程中該由誰來監督?既然資源掌握在醫療機構手里,預約成功與否也完全取決于醫療機構本身的“安排”,這一系列的流程中又將如何避免暗箱操作?此外,“號”資源的信息如何進行及時的更新?這些都是不得不仔細考量的問題。因此,筆者以為,在全國范圍內的所有三級公立醫院實行預約掛號,衛生部下個紅頭文件顯然遠遠不夠,還應盡快推出與之相配套的規范、監管和問責制度,并引入公共監督機制。否則,預約掛號很容易被異化。
在醫療資源尤其是優質醫療資源稀缺的社會環境下,大醫院、專家門診掛號難成為某種不得不接受的現實狀況。倘若不想重新回到排隊掛號的老路上來,完善與預約掛號相配套的相關機制應是醫療部門下一步該思考的問題。(陳一舟)
(責編:李艷)
- 2009-06-30消弭醫患沖突需改革醫療鑒定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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