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出租車租價與油價的聯動,相關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并不是提高出租車行業抵御風險的能力與促進其健康發展的好方法,更多地還應該是通過市場的方法來解決(09年11月16日中華工商時報)。
從報道來看,“北京市日前宣布實施新的出租車租價油價聯動機制,根據規定,北京出租車乘客乘坐超過3公里時,將在出租車計價器顯示金額外加付1元燃油附加費,這是對2006年聯動機制的一個修改與完善”。舉凡打車的,大都不是“不差錢”的,即打出租車的不是什么有錢人。其中的道理被北京的一位出租車司機言中:“不少人都是有急事,才打車!”近幾年,出租車在漲價前夕,都是拿上“建立租價油價聯動機制”來說漲價的事兒的。
從長遠觀察,北京現行的出租車資費標準已經是很不低了,因在出租車的“計價器”里,輛輛出租車皆暗含、包裹著“坑刮”消費者的利器,明碼兒的價格是基價3公里10元,可當車行駛到3000米超1毫米時,計價器上的顯示則是11元,這還不包括“晚上23點至早5點,每公里租價加收20%、時速低于12公里/小時,每累計5分鐘加收1公里費用、單程15公里以上的部分加收50%空駛費”等。雖說出租車沒有分角計算,但也不能拿上“缺斤短兩”的“3000米超1毫米”來等同于“3500米”吧,這樣的計價方式簡直就是菜市場里的“8兩秤”——明著宰你沒得商量!
其實,出租車公司已從政府那里拿到了獨家“8輛”等于“1斤”的“準許”,可問題是,給了出租車如此的“優厚”計價方式,還是彌補不過來這一點“油價波動”,就是這樣的“8兩秤”再加上不合法的“空駛費”等等,仍然還是“填不滿、喂不飽”出租車公司的“血口”!“8兩秤”在滿大街上肆意橫行,這樣讓“出租車公司健康發展”下去,只能是給每位消費者時時、日日平添無盡的不公平。在我看來,出租車公司拿上“8兩秤”計價是有足夠能力來承受油價波動的。
從情理來說,出租車公司本應當承擔燃油附加費,其理由是不言自明的,出租車司機除了上交高額的份錢以外,就連享受國家最基本法定節假日的權利都被出租車公司給剝奪掉了,這就是說,出租車司機365天都的給出租車公司“轉圈賺錢”,哪怕你是“頭痛腦熱”、哪怕你是“例行保養”等等,這些依法應當減免的份子錢就是“雷打不動”。出租車司機每每“停運”一天,也的給出租車公司上交200多元的份子錢,吮吸如此暴利,出租車公司就應該承擔油價波動帶來的運營成本上升,而不是讓乘客來結賬。
出租車租價既與油價聯動,那在北京地區“2009年4月每升油價是5.56元”的下降趨勢時咋不見有政府出面主持給百姓們降降出租車的價格呢(2008年6月每升油價是6.20元,詳見09年11月12日新京報)?用出租車價格只能升不能降來“完善”出租車價聯動油價的做法,只能是把公平“這桿秤”給碾壓的面目全非!把油價上漲的負擔一股腦兒地追加到乘客們的頭上是何道理?試問:還有比“壟斷市場資本”的出租車公司擁有“抵御風險能力”的企業嗎?出租車公司只能“天經地義、不分白晝、沒有法定節假日”地盤剝出租車司機難道就不應該承擔那頂點兒的油價波動嗎?
平心而論,百姓們根本不是在乎那區區的塊兒八毛,而是在乎這1元錢實在是加的無有道理,若加,依理據法,1元錢的燃油附加費,就應當讓一直壟斷著市場已賺的“缽滿盆溢”的出租車公司來承擔!試想:眾生在面對各種“生活必須品不斷上漲已把人們壓的喘不過氣來”的今天,再出臺厚“出租車公司”,薄“乘客消費者”的政策者就不怕把百姓們“脆弱的神經給壓壞”了?總之,“這桿秤,那桿秤,哪一桿兒也沒有老百姓心里的這桿兒準”。在出租車租價與油價的聯動中,不考慮、不求證出租車“壟斷市場資本”的“暴利”就是對百姓的冷漠,對百姓的冷淡、不關注恰和“執政為民”不能相符。為什么就不能公示一下出租車的運營成本及降一降出租車公司的份子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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