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并非劇毒織紋螺
廈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表示:國家有關部門明確禁止銷售經營織紋螺。一顆小小的織紋螺就有可能致人喪命,若自己不懂得辨別,建議不要購買食用螺類產品。若發現銷售,應及時舉報。
咋看之下,國家部門禁令在前,疾控中心發言在后,一再表明不能銷售和食用織紋螺,似乎已經盡了本職之責。然而仔細一分析,卻并非如此。
首先,織紋螺外形看上去和其他螺類產品比較相似,許多攤販都不知其差別而大肆售賣,更別說一般購買的市民了。對于這種情況,有關部門不該僅僅只是下道通知——事關生命安全且容易混淆的食品豈能草草一個建議了事?在這一點上,公安部門打擊假鈔就是一個最好的范本:拿出真假幣進行對照,公布假幣型號、可能流傳區域,使市民很清楚的知道如何區分真偽。倘若有關部門也能將織紋螺與其他螺類的外形特征進行對比并公開識別織紋螺的技巧,讓攤販和市民象了解假鈔型號一樣了解織紋螺的外形特征,我想再毒的織紋螺也不足為懼。
其次,幾家菜場都有攤販公然叫賣織紋螺這一現象,也表明了有關部門對市場的監管力度不足。試想,一個被國家有關部門命令禁止的產品,竟能公然在市場上售賣多時而不見制止,以此類推還有什么違規食品不能賣的呢?攤販不識織紋螺而誤賣情有可原,可菜場的監管部門也都不識織紋螺么?倘若識得,那就說明有關部門缺乏對菜場的必要監管,以至于違規產品上市售賣;倘若不識,那這“監管”一職如何體現,莫非形同虛設?
三鹿的前車之鑒猶在,缺乏必要監管的后果是人民群眾用生命安全為其買單。亡羊補牢為時不晚,我們希望有關部門能盡早主動出擊,幫助市民和攤販解決問題,避免重蹈三鹿的覆轍。畢竟可怕的并非劇毒織紋螺,而是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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