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河北邯鄲經濟適用房的售價高于商品房,且在無施工許可的情況下預收購房款。當地物價局官員表示,經適房價格是由國家決定的,政府無需對外公開價格成因。律師稱,拒絕公開經濟適用房成本明細和無許可情況下預收購房款都沒有法律依據。(6月9日《中國青年報》)
其實,早在2010年5月11日,《羊城晚報》就曾報道了邯鄲市涉縣經適房貴過商品房一事,引起過輿論廣泛批評,紛紛要求有關部門公布經適房的建設成本。而在此之前,還引發過集體上訪事件。對于各界的質疑和批評,當地有關部門聲稱經適房價格是按成本加合理利潤模式經過縣物價局核準的,但同時也表示目前價格并非最后價格。
時隔一年,邯鄲市涉縣經適房貴過商品房的消息再次浮出水面,最終的經適房賣價與當初備受爭議的“多層每平方米1750元、小高層每平方米2030元”并無實質區別,各界呼吁的公布經適房成本也成了一種美好設想,取而代之的是職能部門蠻橫的“政府定成啥算啥”。
這是一場打著建設經適房旗號的赤裸裸的勒索,從預先收取8萬元開始到強制定價,有關部門一直在給善良的購房戶掘陷阱。吊詭的是,無論是購房戶集體上訪,還是媒體曝光,亦或是網帖反映,邯鄲市涉縣經適房貴過商品房的現實依然頑強地存在。
事實上,深諳經適房管理規定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管理部門,絕不可能不知道經適房售價貴過商品房的荒謬,也絕不會不知道公開建設成本的必要性?;境WR也告訴我們,享受供地、稅費等優惠政策的經適房建設成本絕不可能高過商品房,以保本微利為原則的經適房又何至于高過商品房的售價?
問題的關鍵就在于,物價等管理部門無視經適房管理和政府信息公開的強制性要求,企圖運用權力的話語壟斷來壓制一切異議,從而實現從購房戶身上盤剝的目的。而在這一過程中,上級主管部門裝聾作啞、對群眾呼聲和媒體監督視而不見的態度無異于縱容。
如今,邯鄲市涉縣經適房貴過商品房的新聞再次曝光,涉縣有關部門依然在回避真相,當此情境,上級主管部門是否還要繼續裝作不知道?筆者不禁替這逼仄的民生捏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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