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市日前制定出臺《青島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絡行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規定機關單位人員對負面消極的網絡信息帶頭做到不編造、不傳播、不跟從、不誤導,要自覺遵守保密規定,維護網絡安全等,且機關人員的網絡行為表現直接與考核獎勵掛鉤。(9月8日《人民日報》)
凡政績考核,必與時俱進,如此方能真正起到考核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青島市完善考核機制,將官員的網絡行為列入考核,其出發點是值得鼓勵的,畢竟,人家在嘗試改變。至于將網絡言論列入政績考核,這合理不合理,有沒有吸納民意等,也仍是要考慮的。
按理來講,官員政績考核的重心應該在職業道德,譬如貪腐行為、包養女人等,而且考核也應該傾向于工作時間與工作地點??墒?,這“機關單位人員對負面消極的網絡信息帶頭做到不編造、不傳播、不跟從、不誤導,要自覺遵守保密規定,維護網絡安全等”,則似乎有點“越軌”了。
一者,什么是“負面信息”?這個標準的裁決者是誰,能確保公平么?二者,微博也好,QQ也罷,如果沒有實名,又如何來監督官員,誰來承擔如此重任?三者,既然網絡行為也列入考核,因為虛擬的網絡存在太多的漏洞與空隙,那會不會讓這成為打擊報復的工具呢?既然將網絡行為列入官員政績考核有這么多疑問,為何這還能出臺呢?有沒有吸納民意、征求當事人同意呢?
更何況,每一個人都希望有自己私人的空間。在這個空間里,有自己的喜怒哀樂,有自己的小秘密,有自己不希望為任何人所知道的東西,這些東西,或是微博,或是一個不知名的QQ,亦或是一個沒有熟悉人的博客……這些,都屬于網絡行為,有時義憤填膺了,有時偏激了,有時感情強烈了……這都是可以理解的,官員也是人,他們最不想為人所知的私人空間應該是可以有的,那這網絡行為列入考核內容,會不會是對官員真實情感與隱秘空間的一種壓縮呢?
其實,完善政績考核我們歡迎,但是任何的完善,都必須建立在充分尊重官員權利的基礎之上的。一旦規定本身就“越軌”了,那么言傳身教之下,官員本身的行為也可能受到影響,繼而侵入百姓的權益,這是一個惡性循環。因而,政績考核雖好,但不能無限制侵入官員私域,類似網絡行為列入政績考核內容這樣的行為,還是不要做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