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3日,星期二,中秋節后上學第一天。荊州市兩名年齡不到4歲的幼兒,被幼兒園校車接到幼兒園門口后,竟被司機和接車老師遺忘在校車上。當日,荊州市的氣溫高達31℃,在校車內悶了8個小時后,兩名幼兒才被發現,這時,她們早已停止了呼吸。(9月16日《武漢晚報》)
兩個花骨朵般的女孩兒,分別名叫彭藝惟和陳慶雪,卻因被遺忘在校車內悶死,這樣的新聞就像一根利針,刺痛所有人神經。讓人郁悶的是,這已經不是第一次類似事件了——2007年9月17日,廣東東莞一兩歲半男孩被遺忘在校車內,在烈日下悶了7個小時后逝去;2010年5月19日,廣東潮州市潮安縣磷溪鎮一名4歲女孩被村內一家幼兒園園長接到學校后被“遺忘”在車內,等到6小時后被發現時,女孩昏迷不醒,送治無效死亡;2010年7月31日,西安一兩歲半女童被遺忘在幼兒園班車上,經搶救無效死亡。涉事幼兒園園長兼司機朱雷被警方刑拘……
如花生命如曇花墜落,且落在了校車內。這不禁讓我們想問:幼兒園的工作就是教育保護好兒童,對他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負責,怎么就能發生兒童被遺忘且窒息而死的“意外”?這是遺忘的問題還是漠視孩子生命?以武漢事件而言,兩兒童所在幼兒園的接車教師干什么去了?司機又干什么去了?怎么就能堂而皇之地“眼大漏神”,將兩個孩子遺忘在校車內?這折射出的恐怕不僅僅是粗心大意,更有極不負責的態度的了!
實際上,我國許多城市的教育部門都會發出如此的通知——要求有校車的幼兒園跟車教師在幼兒上下校車時要清點核對人數,校車駕駛員負責在收車鎖門前檢查車內幼兒是否全部下車,嚴防將幼兒遺漏在車內。如此通知下發生如此悲劇,令人震驚。兩兒童在校車內被遺忘而悶死,暴露了出事的私人幼兒園——紫荊花幼兒園管理上的低級失誤,同時也給所有幼兒園教育和管理敲響了警鐘。筆者綜合多個“小孩校車死”審視,村辦、私辦幼兒園等成了高發區。這,難道真的是管理盲點?誠然,村辦、私辦的辦學質量和教育水準相對低一些,但這絕不當成為他們導致孩子死亡的一個可參考的理由。相反,越是這樣的幼兒園,越應當被嚴格審查嚴格管理。對存在風險的幼兒園,相關部門一定不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讓一些人仍偷偷摸摸開著——今天的風險,很可能就成為明天的悲劇。
幼兒被遺忘校車致死悲劇的發生,已用殘酷的事實說明:在一些學校尤其幼兒園中,學生安全仍受到威脅。教育安全,一直是個安全時段看似“無效”的話題,“防患于未然”才是關鍵時刻賴以逃生的“法寶”。相比而言,事前預警比事后解決更應當重視。我們不妨學學國外先進經驗,如在美國,有著世界上最大的校車運營系統,校車運營作為政府引導的公共交通行為被納入社會公共服務體系;校車擁有的路權高于消防車、救護車等,這些都保證了美國校車的成功、安全運營。唐太宗有名言曰:“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見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苯ㄗh各教育部門以該事件為鏡,照照問題,在“隱患”前搶時間改正,才是真正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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