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遭搶行實質上是個法律問題
www.fjnet.cn?2012-02-21 11:22? 何勇?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近日,北京東直門簋街一家云南過橋米線店起火。消防車趕赴救火途中,不僅未獲社會車輛讓行,反遭并線超車。有網友還將“簋街消防車遭搶行”拍了段視頻傳上網。視頻中顯示,用餐高峰的簋街異常擁堵,消防車行駛緩慢,還遭一輛車并線搶行。(2月19日《新京報》) 不可否認,救火的消防車在趕赴火災現場途中遭搶行,確實是廣大司機低素質的結果,折射了國民素質低下的事實,只顧自己早點回家幾分鐘,無視火災中的嚴重損失,無視社會公共利益。不過,筆者認為,消防車遭搶行不只是一個簡單的社會道德和國民素質問題,從本質上講更是一個嚴重的法律問題,必須從法律視角解讀和解決。 事實上我國法律賦予消防車與救護車、警車等承擔特殊公共服務職能的車輛享有優先通行權的“特殊路權”,消防車在執行緊急公務期間,過往車輛給消防車讓路、讓行不是公民的一項公德行為,而是應當履行的一項法定義務,這一點只要是考取駕照的司機都非常清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消防法》都明文規定,消防車前往執行火災撲救或者應急救援任務,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船舶以及行人應當讓行,不得穿插超越。換言之,消防車遭其他車輛搶行實質上是一起違法行為,而不是簡單的司機素質低下的道德行為。 再者,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卑凑者@條規定,與消防車并線超車的社會車輛實質上就是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通行,應當依法予以懲處。但是,公安部門并沒有對于搶行的社會車輛予以處罰,這說明執法部門有法不依,行政不作為。事實上社會車輛敢于搶行正是認準了罰不責眾這一條,摸清了有關職能部門的執法秉性,不會對于搶行的社會車輛依法懲處。 其實避免消防車遭搶行的丑陋現象再次上演,關鍵不是提高司機的素質,呼吁司機主動給消防車讓路,而是切實確保消防車的優先通行權,逼迫司機主動給消防車讓行。主要就是對于違反法律規定的拒絕給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讓路的社會車輛依法嚴懲,不可輕饒,不能因為搶行的社會車輛數量過多就不予處罰,而是毫無力道的道德譴責。當然也要杜絕消防車等特殊車輛濫用特權的行為,嚴禁消防車在非執行緊急公務期間濫用“特殊路權”,尤其是別讓警車有事沒事按著警鈴亂開道,以緩解公眾對于消防車濫用“特殊路權”的抵制情緒。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2-20]讓消防車、救護車成為“特權車”
- [ 02-20]“消防車遭堵”不止標示交通郁結
- [ 02-20]不讓行消防車何人受懲罰
- [ 06-13]消防車救火遇堵的三點啟示
- [ 11-25]消防車,要“練”的是安全,不是特權
- [ 09-15]一輛消防車消滅一只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