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只能看不能用折射教育的“雞肋”
www.fjnet.cn?2012-03-21 10:50? 玫昆侖?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對于該操場的歸屬,小區居民說,它是小區的公共場地,購房合同中已明確。區規劃局認為,這是當年開發商為促銷在售樓廣告上將操場作為小區配套,導致業主誤認為該操場歸業主所有。其實,1997年2月,區教育局和開發商就簽訂了協議,將小學建設及產權移交給區教育局。同時,區教育局也表示,在規劃上,該操場屬小學所有。如此看來,該操場確實歸學校所有。 之所以出現這種“僵局”,我認為,這主要與當年有關部門的監管不到位有關。明明是規劃給學校的操場,卻默許開發商當作自己的配套作廣告,并以購房合同的形式“許配”給小區業主。這種“慷學校之大慨”的做派,無非呈“媚商”之態。為此,我不禁質問:難道教育的重要性還不如幾棟樓房?須知,這幾棟樓房建不建不會影響當地經濟發展,如果教育發展不上去,耽誤的不是一代人,而是幾代人的大事。當地有關部門為何視而不見?其背后,難避對教育輕視之嫌。 可怕的是,一些學校操場被占用的現象早已不絕于耳。如河南漯河市某小學操場被征用后5年撂荒;鄭州市某農民工子弟小學的操場設在樓房頂上;陜西鋼廠子弟小學的操場被蓋樓房,學生望樓興嘆。等等這些亂象,無疑折射出教育的“雞肋”。殊不知,學校操場是學生體育教學、體育競賽、運動訓練及全校師生員工開展體育活動的重要場所。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不得侵占體育場地或擅自改變其使用性質;否則,應限期退還,恢復原來用途。 像東方小學的操場只能看不能用,全校一集合就擁擠,700多學生擠在狹窄的空間里,連課間操也無法舒展,還談什么開展體育運動?須知,長期不上正常的體育課,對于骨骼處在正常發育的小學生的健康成長極為不利。從這個角度上講,理應還操場于學校。 教育乃立國之本、民生之本,并非“雞肋”。重視教育不能只說在口頭上,還應體現在行動中。既然規劃、建設好了,就應該把規劃、建設好了的落實到位,別讓“學校無操場”的事例重演。否則,傷害的不僅是全校學生的身體健康,更是教育大業和祖國的未來。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