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實施”豈止是一個笑話
www.fjnet.cn?2012-04-09 16:03? 季建民?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昨日,同安市民葉女士經過同安銀湖路時,發現一條橫幅出現了低級錯誤。該橫幅內容是“紀念代表法頒布實施實施二十周年”,多了個“實施 ”。(見4月8日《東南網》) 一則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頒布實施20周年的宣傳語,卻因為出現了兩個連續的雙重“實施”,而鬧出了令人尷尬的笑話。而有的路人則認為,估計是委托給廣告公司或者打印店給弄錯了。 如果是我們普通人,委托廣告公司或者打印店打印什么東西。在取貨的時候,我們需要進行認真的驗貨。在貨不對路或是貨物有什么質量問題的情況下,會讓廣告公司或者打印店進行及時的修改。 某些機關單位在花錢的時候大手大腳,而在結算的時候卻又從來不認真驗貨。一則“紀念代表法頒布實施二十周年”的宣傳用語,卻出現了兩個連續性的雙重“實施”。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某些機關單位,對于工作的認真程度和嚴肅態度。機關單位是一個嚴肅而認真的辦事場所,當雙重“實施”成為廣而告之的自我形象宣傳的時候。也在宣示著某些機關單位,對于工作消極應付麻木不仁的心態。 正是某些機關單位這種應對工作的心態,才是某些機關單位在工作中屢屢出錯的誘因。一個機關單位如果連一則宣傳用語,都不能做到不出現什么重大的紕漏和瑕疵。那么這樣的機關單位,又怎樣應對繁瑣而復雜的工作問題,又怎樣堪以擔當更大的重任? 觀一葉而知秋,見一芽而悉春。當嚴肅的辦公場所淪為“愚樂”場所,實際上真正被愚弄就是我們納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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