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收取通行費”為何遲到16年?
www.fjnet.cn?2012-10-09 15:17? 張遇哲?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河南省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領導小組7日宣布,從8日零時起,鄭州黃河公路大橋終止收取通行費。這意味著作為河南省第一條收費橋梁,鄭州黃河公路大橋將結束26年的收費歷史,正式回歸公益。(10月7日新華網) 按照“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收費公路原本應該在還完貸款之后就停止收費,而2008年國家審計署對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審計結果顯示,總投資1.78億元的鄭州黃河公路大橋,1996年已經全部還清貸款,違規收費14.5億元。也就是說,這一聲“終止收取通行費”足足遲到了16年。 如果把縱橫交錯的公路網比作人的毛細血管,那么收費站就是堵塞血液暢通的“血栓”。與多收14億多的有形負擔相比,超期收費造成阻塞物流、妨礙經濟、與民爭利、激化矛盾的無形損失難以估量。在審計署審計結果引起軒然大波,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呼吁撤銷收費的背景下,鄭州黃河公路大橋巋然不動,繼續違規收費到現在,其底氣從何而來? 首先,相關規定不夠完善,給了收費公路可鉆漏洞。1998年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雖然對收費公路作了規定,但由于缺少細節,很多還貸公路都通過變更經營主體轉變成了經營性公路,并且從轉讓之日起重新計算收費年限,導致公路到期仍收費。以京港澳高速(原京石高速)為例,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計收費17億余元,償還貸款等款項后還剩余近6億元。不過,1999年12月首都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取得該高速公路的經營權后,這條公路就由政府收費還貸公路徹底變成了經營性收費公路,重新獲得30年的收費期限,堂而皇之地繼續收費。 同時,信息透明缺乏,公眾監督缺位,使得收費年限成為隨意拉伸的橡皮泥?!妒召M公路權益轉讓辦法》規定,轉讓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可向省級人民政府申請延長收費期限。事實上,公路的收費收入是多少,收費站該拿出多少錢還貸,多少錢養人,公眾根本沒有知情權和判斷力,加之沒有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對收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收費公路可以大玩“一邊暴利,一邊喊窮”的變臉游戲。于是,要不要延長收費年限,延長多久,完全是路橋公司和交通部門自己說了算。更有甚者,一些高速公路集團將收益好的公路項目資金投入到新的公路項目,形成以舊建新、以舊養新的滾雪球模式,陷入“建設—收費—再建設—繼續收費”的循環怪圈。 此外,收費站的“提款機”效應,致使地方政府在叫停收費上投鼠忌器,缺乏動力。由于高速公路集團現金流穩定,地方政府樂于把高速公路當成銀行,將大筆收費資金用于彌補財政支出。自2011年6月20日起,交通運輸部等五部門聯合開展針對收費公路違規及不合理收費項目的專項清理,如今一年的專項清理已經過去,停止收費的高速公路卻屈指可數。個別地方甚至頂風作案,以搭建公路建設融資平臺為由,繼續進行違規轉讓或變更收費權屬。 在收費公路超期收費幾近成為慣例的當下,我們反倒要為鄭州黃河公路大橋終止收取通行費的“遲到”叫好,暗自慶幸“遲到總比不到強”,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黑色幽默。還完貸款停止收費,這不是賞賜而是原則。要讓終止收費不再遲到、不到,一方面,要完善制度,厘清責任,對逾期未撤銷收費站或擅自延長收費期限的,追究相關部門責任,并追回超額收取的費用;同時,應探索走出“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老路,比如用發放公路債券的方式來吸引民間資本,避免被少數利益寡頭所綁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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